自己的钱存进银行不让取,只能兑换家电、酒等商品
这世道变了!真的变了!
8月12日,河南驻马店一小伙称,2015年其父亲(确山县后楼村村民)通过信贷员张国红存了5万块钱。小伙称,“信贷员弄的和说的不一致”。当时存的时候说是定期一年,存款后,信贷员把钱弄到康乐养老保险里面了。
当时没急用,也没特意关注这回事。可现在需要钱了,去银行竟然去不出。银行工作人员称:取钱不行,只能换家电、汽车、酒等商品。
小伙这下懂了,自己正是缺钱才来取的,家电、汽车、酒都不需要,难道自己兑换成家电、酒再去卖钱吗?现在经济又不景气,没钱人多的是,谁来买这些高价商品呢?
小伙拨打了银行信贷员的电话,对方很不耐烦,一副盛气凌人的样子:“你的钱现在政府管着,你说其他也没用,我不管这事,你去找政府吧!我正在开会!”随后挂断电话,再拨打过去就没人接听了。
听了这件事后你有什么感想?凭什么银行把私人的钱擅自做主去买保险?凭什么自己的钱也取不出?银行有什么权利规定存款只能兑换家电、汽车、酒等商品?
从法律意义上来讲,存款的所有权是存款客户的,银行除了按约定付息外,只能从事规定的投资、放贷等规定的保值增值活动,并没有随意支配权。这种随便把别人的钱去买保险,甚至规定不能取只能兑换商品的行为是一种流氓行为,也是一种侵权的犯罪行为。
关于保护私有财产法律条文,我们找到了下面最有权威的两条:
《中华人民共和4102国宪法》第十三条:公民的1653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。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》第七十五条:公民的个人财产,包括公民的合法收入、房屋、储蓄、生活用品、文物、图书资料、林木、牲畜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以及其他合法财产。公民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,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侵占、哄抢、破坏或者非法查封、扣押、冻结、没收。
可法律条文都明明都写着,那为什这些人有法不依呢?是因为对有些公权力受约束少了,有人就慢慢习惯了,开始为所欲为了。
私有财产受到侵犯绝不能被忽视,否则,你的一切都会被别人插手,除了你的钱,还有你的吃喝拉撒都要听别人的,到头来,你的将不再是你的。
前不久,针对有人要对节约浪费行为立法,有法律专业人士就呼吁:谨慎在私人饭碗里立法!
这位网名叫“强道逻辑”的律师发文称:听说还要在勤俭节约上开始立法,我对此持反对意见,退一万步说,如果要对铺张浪费这个道德问题用法律限制,也只能在公域行使。如果要在私人饭碗里立一部法,我相信这一定会非常糟糕。
是啊,还有6亿人月收入在千元以下,这也不敢买,那也不敢买,你相信他们会浪费么?即使是比较富裕的家庭,你发现谁家一个人就吃几十个菜,吃几口就倒马桶里么?话又说回来,别人辛辛苦苦正点钱,就不能吃一顿好的么?
这位律师还说:个人吃喝属于私域,其实是一种权利。我用自己的钱买来粮食,我就有权支配粮食,我可以吃好点,也可以吃差点,我可以三天才吃一顿,也可以一顿吃三天的粮食。你可以提倡勤俭节约,但不能以正义之名对个人私域基本权利进行剥夺。
上面那家银行不仅剥夺了小伙的私人存款支配权,随便帮他买保险,还不能支取,连别人的选择权都剥夺了,只能兑换家电、汽车、酒等商品。希望有哪位良心律师站出来为小伙讨回公道。
其实,现在很多人都在担忧,比如:我存20万,是不是只能取10万?我的钱是不是只能在本地消费,不能在其他区域消费?我都钱以后是否只能消费这些商品,不能消费那些商品?自己的每一笔消费,银行都弄得清清楚楚,有没有隐私可言?
这不是危言耸听,近日,多家银行严查流水,钱来历不明直接冻结卡片。
某位市民因最近多使用了几次第三方支付,一个月交易也就在10万元左右,结果当地兴业银行来电话了,问这问那问了很多问题,吓得他还以为自己犯罪了。
还有一位网友发帖称,自己的储蓄卡突然被锁定了,而且还致电询问具体行业,并让他到工行网点解封。这位网友称自己在乡下,去城里比较远,很麻烦。那么这误工费是不是由银行出呢?
有些网友还留言:怕怕怕!我很担心哪天收到银行短信,“因交易异常,你的钱已被没收!”
首部书全景再现中国最后一批大师
法治社会必定是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的社会,没有人敢对你的私有财产指指点点。而公权和私权往往是不对等的,在公权面前,私权往往不堪一击。因此,必须用相关法律制度把公权关进笼子里,不能随便放出来咬人。
当公权不受约束的时候,私权根本无法保障。到时候,一定会有人以崇高的名义打压你的人格,以公有的名义没收你的财产。